當今建筑物加固改造的原因有哪些?
瀏覽: 發布日期:2018-04-14
1)當建筑結構的使用年限已超過或達到設計基準期時,從理論上講,結構已經老化,是不宜繼續服役使用,但因種種原因,這些建筑還需要繼續使用,所以必須對其進行加固改造處理,否則就有可能產生不可預估的后果。
2)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現有建筑物的功能已不能滿足人們新的使用要求;或者因土地資源有限和高昂地價、拆遷費用,使得人們把目光投向了對舊的建筑物的修繕與改造。與新建筑物相比,對原有建筑物進行加固改造不僅見效快,而且其造價僅為新建建筑物的 30%~60%,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顯而易見的。
3)部分建筑物質量低劣,需要加固處理。例如,2O世紀80年代初期,由于技術立法與工程施工、管理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速度,使得部分建筑物的設計和施工水平低下,質量難以保證,為了正常使用,需及時加固。
4)自然災害如風災、水災、火災和地震等的原因。我國是一個多自然災害的國家,2/3以上的大城市處于地震帶,很多城鎮曾經遭受過水災或流沙等災害。自然災害的破壞,重者可使建筑物毀于一旦,輕者會降低結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。因此,有必要對受損建筑物進行必要的改造加固,以提高工程結構的安全性,延長其使用壽命。